查該會補助清寒僑生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自103年起採「申請制」,規定已來臺入學且家境清寒者,得填具申請表並檢附清寒證明文件,向就讀學校申請,經學校參照相關規定審核通過後,由各校逕行於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系統申辦,並於每年4月或9月底前將符合補助及不符合補助者分別造冊函報該會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