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依據本校109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第6次會議審查審議決議。
二、錄取人員如下:
代理教保員
正 取: 黃月珠。
備 取: 許美玉
三、錄取人員,請於110年7月6日(星期二)上午10至12時前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逕向本校辦理報到,逾時未完成報到手續者,由本校取消其錄取資格。
四、幼兒園班代理教保員類缺額已聘足,後次序尚未辦理之招考不再受理報名。





.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