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800
  • slider image 798
  • slider image 797
:::
轉知 潘怡媚 - 教導 | 2021-03-29 | 點閱數: 314
(一) 課程期程自110年5月至8月舉行,於北、中、南、東分區辦理社群召集人講師培訓課程;另離島地方因人數較少,由本部逕予辦理社群召集人培訓。
(二) 推薦培訓之教師須具備以下任一資格:
1、 曾任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並具有初階以上專業回饋人才講師資格。
2、 曾任國教輔導團員。
3、 曾任地方輔導群教師。
4、 曾任各縣市優秀教師(super教師、薪傳教師)。
5、 曾獲師鐸獎、教學卓越獎、縣市政府或全國性教學獎項之教師。
6、 經教育處薦派曾任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或曾參與社群,並獲各縣市政府教育處薦派之教師或校長。
 
報名時間與方式:即日起至110年4月12日(星期一)前受理報名,請貴校統一將「培訓課程報名表」(如附件2)填畢回傳至教育處課程教學科承辦人盧小姐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