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推薦收件日期自110年1月1日起 至110年1月29日(星期五)止,請依上揭計畫內之推薦資格、方式及程序踴躍推薦,逾期恕不受理。
請檢送薦報資料(含推薦表、優良事蹟備審資料)一式3份,及薦報資料電子檔光碟1份,寄至本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俾利後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