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依據本校108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第7次會議審查審議決議。
二、錄取人員如下:
特殊教育班代理教師
正 取: 陳曉綺(實缺)。
備 取: 無
三、錄取人員,請於109年8月7日(星期五)上午9至12時前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逕向本校辦理報到,逾時未完成報到手續者,由本校取消其錄取資格。
四、特殊教育班代理教師類缺額已聘足,後次序尚未辦理之招考不再受理報名。





.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