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有關學校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課後社團人員、代理代課鐘點教師或其他外聘非正式教師人員,涉及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處理程序事宜釋函1份,詳如附件,請查照。
https://www.slips.hlc.edu.tw/uploads/tadnews/file/1080167299_Attach00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