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家長安全駕駛行為:家長不酒駕及酒後不開車、禁止飆車、不疲勞駕駛、勿無照騎車,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依規定兩段式左(右)轉、應靠右側路邊騎車,不可逆向行駛,注意大型車轉彎半徑大並有視野死角,避免過於靠近行駛於大型車前或併行。 |
二、 |
安全搭乘機車:搭乘機車請坐後座、正確配戴安全帽,提醒家長機車須兩段式左轉。 |
三、 |
搭乘汽車及大眾運輸工具:全程繫安全帶,勿超載、家長駕駛汽車酒後不開車、禮讓行人。 |
四、 |
騎乘自行車:戴好安全帽、應靠右側路邊行駛且不可附載坐人、人車共道請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行人穿越道上不能騎自行車。 |
五、 |
行人安全準則:面對來車靠邊走,有人行道走人行道,無人行道時請靠路邊行走;穿越道路要遵守行人號誌,並請左右察看留意來車。 |
六、 |
禁止行為:未滿18歲禁止騎機車。 |
七、 |
除上述交通安全各注意事項外,亦請學生轉知家長交通安全3不3要: |
(一) |
3不 |
1、 |
不要在四種高風險情形下駕駛: 夜間或不良天候、 交通環境複雜路段或時段、 高速公路、 大型交叉路口。 |
2、 |
不要在平時固定睡覺時段駕駛。 |
3、 |
不要在喝酒後及服用藥物後駕駛。 |
(二) |
3要 |
1、 |
要繫安全帶或配戴安全帽。 |
2、 |
騎機慢車要穿著醒目衣物。 |
3、 |
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超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