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府105年10月14日府教學字第1050192282號函諒達。 二、修正部分說明如下:自強國中為輔導體育班學生適性發展,培育運動專業人才,調整教師員額1名改置專任運動教練1名,調整後體育班員額7名、專任運動教練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