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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潘怡媚 - 獎助學金 | 2016-09-08 | 點閱數: 1328

實施對象: 
設籍本處園區所轄範圍內居民,其子女就讀國小五年級、六年級、國中、高中(職)或大 
專院校以上努力向學者。但經公費補助、就讀空中大學、社區大學、各類在職、函授班、 
輪調建教班、假日班或屬延畢學生者,不在此限。

申請資格: 
申請人於本處園區所轄範圍設籍二年以上,並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得擇一申請獎助學 
金(低收入戶不受設籍年限之限制,並得優先錄取): 
(一)申請人前一學年度在學學業及操行成績均良好。 
1.國小:五年級至六年級學生五育成績優秀(總平均 80 分以上者)。 

申請時間及作業程序: 
本處於每年自九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止受理申請,並於申請期限截止後一個月內召開審查會 
議,審核通過之學生名單,本處以書面個別通知。 

備註:申請人請向花蓮縣秀林鄉佳民村、景美村、秀林村、富世村、崇德村、和平村等村辦公室,南投縣仁愛鄉榮星村、翠華村、力行村、大同村、合作村、精英村等村辦公室,台中
市和平區平等里辦公室及本處各管理站索取申請書,或至本處入口網站擷取填報,逕寄
97253 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 291 號本處解說教育課收。資料不符者,本處另予書面或
電話通知限期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