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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俊雄 - 教務 | 2017-10-02 | 點閱數: 569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說      明: 一、依據106學年度補救教學整體行政推動計畫。
二、目的:
(一)配合補救教學,發揚扶助弱勢、帶起每個孩子、不放棄任何希
望的教育理念。
(二)透過辦理徵選活動,促進實務交流,增進教師教學專業知能,
彰顯教學相長成效。
(三)鼓勵教師進行教學思考,提升教學專業知能,解決「學習低成
就」教學現場問題。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三)承辦單位:花蓮縣長橋國小
四、辦理期程及地點:106年10月20日截止收件
五、參加對象:各國中小補救教學人員/現職教師/上補救教學學生均可參加。
六、項目與內容
(一)教學教具
1.主題:教師進行教學時,期使增進上補救教學學生理解,為了
輔助教學而設計之教具。
2.內容規範:徵求錄製剪輯國、英、數操作教具影片5~15分鐘
內之CD片及實體教具。
(二)教學心得
1.主題:學校推動補救教學之行政或教學心得。
2.內容規範:徵求每校代表1名,投稿1則,心得字數為1200-1500 
字。

(三)學習心得
1.主題:參與學校推動補救教學學習過程,積極向上、態度認真, 
學習效果良好。
2.內容規範:徵求每校至少代表1名,投稿1則心得字數為
國中500-600字,
國小中高年級組400-500字,
低年級組200-300字。
(四)收件:
1.每校送件件數:每校至少代表1名,送件件數1件。
2.收件項目:每校代表送件作品需包含紙本(A4)與電子檔資料。
A.電子檔:檔名以送件作品之「實施心得-校名+作者姓名」來 
命名,例如:實施心得-○○國中王大同。
收件 E-mail:pp09yy@hlc.edu.tw彭松英主任。
B.書面資料:請以作品為單位,繳交含報名表一份(附件1)、 
授權書一份(附件2)、智慧財產切結書一份(附
件3)、作品紙本一式3份(附件4)。(報名表、授
權書、智慧財產切結書請勿裝訂)。送件地址:花
蓮縣鳳林鎮長橋里長橋路2號長橋國小(彭松英
主任)。
(五)收件日期:自民國106年9月1日至10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

七、詳閱附件計畫檔案。
附件檔案:  13-計畫11-花蓮縣106學年度教學教具、心得暨學習心得徵選計畫.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