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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蔡俊雄 - 教務 | 2017-10-01 | 點閱數: 731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說      明: 一、依據本府106年8月8日府教課字第1060149781B號函辦理。

二、完成106年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員18小時研習者核予證書,名單詳如附件。

三、請學校派員至教育處課程科領取研習證書。

四、先前向名義國小登記於明義國小領證書者請至明義國小領取研習證書。
附件檔案:  花蓮縣106年課照18小時核發證書名單.xlsx
承辦人:劉詩婕   TEL:03-8462860#566   傳真:03-8572660    最後修改時間:106年09月30日 11:41  首次公告時間:106年09月29日 14:00  修改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