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798
  • slider image 797
:::
轉知 訪客 - 環教 | 2016-04-14 | 點閱數: 1321
一、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政府機關、學校紙杯減量方案」辦理。
二、 請配合下列事項辦理:
(一) 機關辦理內部會議、開放空間、服務民眾場所、員工訓練機構、40人以下之室內會議等場合不得提供紙杯、一次用塑膠杯及包裝飲用水(指杯水及瓶裝礦泉水)。
(二) 於開會及訓練通知單等文件,建議加註「響應紙杯減量,請自備環保杯」之提醒用語。
三、 環保局將不定期派員輔導稽查紙杯減量情形,請配合提供開會通知文件及會議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