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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許漢良 - 學務 | 2017-03-01 | 點閱數: 830

   

 請各班導師協助宣導並請學生轉之家長,請導護老師利用學生集會或放學集合時間提醒。

  1. 依據花蓮縣消防局106222日花消預字第1060001976號函辦理。

  2. 請各校加強學生之安全防範觀念,並可聯絡當地消防單位,提供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宣導資料,於寒流來襲時提醒學生家長注意防範一氧化碳中毒事件之發生。

  3. 請各校強化學生寄宿舍之安全:1.加強檢查及改善校內學生宿舍熱水器設備及建築通風環境。2.協請當地消防單位共同訪視學生校外寄宿場所,如有發生一氧化碳中毒潛勢,輔導改善。

  4. 有關一氧化碳中毒防範資訊可至內政部消防局全球資訊網下載(http://www.nfa.gov.tw/main/index.aspx?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