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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翔 - 全教總 | 2020-08-11 | 點閱數: 377
主旨: 檢送法務部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行政院於109年7月24日以院臺法字第1090023525號公告修正,並自公告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7月3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88727號函辦理。
二、 檢送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1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