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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楊玉鳳 - 特教 | 2020-03-10 | 點閱數: 471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2月15日臺教授國字第1090013370號函暨
花蓮縣優良特殊教育人員遴選及表揚實施計畫辦理。
二、請各校依旨揭實施計畫辦理推薦人員初選作業,並於109年
3月20日前將初選過程紀錄及推薦人員相關資料逕送本府教
育處辦理,逾期不受理。
三、檢附「教育部表揚優良特殊教育人員實施要點」及「花蓮
縣優良特殊教育人員遴選及表揚實施計畫」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