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加對象:花蓮縣各學術研究機構人員及本縣所屬各國民中小學從事特殊教育工作相關人員。
二、申請方式:請於105年3月31日前,填妥「花蓮縣特殊教育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研發補助申請計畫書(含經費概算表)」逕送本府。